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现进行《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内容见附件。
附件1: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2: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